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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級學分學程

校級學分學程

一、課程規劃
本學程的課程規劃以整合本院下的四系一所的專業領域為主要目標,包括「航運管理」、「資訊管理」、「供應鏈管理」、「海洋休閒管理」與「海洋事務」等專業,學生至少須修讀12學分,包括必修6學分與選修6學分。
(1) 必修:海洋商務概論(3)、海洋商務專題研討(3)
(2) 選修:
●一般管理:海外參訪 (3)、研究方法(3)、英文寫作與簡報技巧(3)。
●航運管理:國際物流管理(3)、海運管理(3)、空運管理(3)。
●海洋休閒:海洋休閒管理(2)。
●供應鏈管理:供應鏈管理(2)、冷鏈管理(2)。
●資訊管理:海洋資訊管理(2)、國際物流資訊管理(2)。
●海洋事務:海洋事務管理(2)。

二、修讀相關規定
(1) 修讀資格:凡本校日間部大學部(含)以上學生皆可修讀本學程所開之課程。
(2) 修課規定:最低修習總學分至少12 學分,包含必修6 學分及選修6 學分,學生修畢所規定科目及最低學分數,畢業時可依本校相關規
定申請核發學程証明。
(3) 招生名額:不限制(但仍受課程之選修人數限制)。
(4) 申請程序:學生修讀本學程須事先申請。學生申請修讀本學程,應依本學程之規定,檢附相關資料,於開學第二週選課結束前線上申
請並填具申請表,向本學院提出申請,經本學院核定通過後修讀學程。
(5) 學生修習本學程課程,應於每學期加退選期限內辦理之。
(6) 可抵免課程須為全英語課程,未於表列內的可抵免課程,可由本學程開課單位認定是否可抵免。
(7) 博士生修本學院跨領域學程不列入畢業學分數。

課程表

課程內容